红塔村的农民赵永奎和刘家兴,在上改时分的地是连在一块的,刘家兴栽上一簇野蔷薇作为地界。春耕时,赵永奎发觉这蔷薇栽在他的地上,因此起了争执,从此结下了疙瘩。
赵永奎的儿子赵春,是个共产党员。他复员回来积极动员父亲,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。刘家兴没入社,是单干户,由于缺乏人手,遇到了困难,虽然合作社一再帮助他,可那年他还是欠收。在事实的教训以及干部的教育和帮助下,他终于也入了合作社。赵春和刘家兴的女儿桂英,在思想上有着共同的观念,在工作中渐渐产生了爱情,结成了夫妻。刘家兴和赵永奎也从冤家变成了亲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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